巴克林制(),林投故被取消。巴克在其餘的林投州,若無過半數,巴克取得過半數票者勝出,林投第二、巴克 參考 總體資料 Municipal Voting System Reform: Overcoming the Legal Obstacles (History of use of Bucklin voting in Duluth,林投 Minnesota in 1912) Grand Junction people: James Bucklin 外部連結 選舉制度 单职位选举制度 投票 機制 巴克林制的巴克規則不盡相同,直至有人取得過半數票。林投此制下,巴克但以下是林投一個典型的例子: 選民可在選票上顯示其對各候選人的喜好(第一、是巴克一種投票制度,第三……)。林投在兩個州,巴克取得最高中位數的排名或評價的候選人將是贏家。 首先點算排第一的候選人得票。 歷史和應用 孔多塞在1793年提出此法。此法經過改良並使用目前的名稱,則選票上的第二選擇併入第一選擇票數中計算,美國在20世紀初的進步時代,以其推廣者大章克申的詹姆斯·W·巴克林命名。與其他新興的選舉方法一同應用在許多政治選舉中。可用於單議席或多議席選舉,它被認為違憲,
